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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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6日下午14時,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在公司一樓會議室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24人,代表公司股份328,572,40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0356%,其中,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4人,代表股份328,309,38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0.9867%;通過網絡投票方式參加會議的股東10人,代表股份263,02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89%。
會議由董事長郭現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會議,公司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201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01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和《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等15項議案,并聽取了獨立董事《2012年度述職報告》。
經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